刑事案件審理之后,一些受害者的家屬覺得法院的判決有錯誤,它們根本就沒有了解到實際的情況就做出判決,對于當事人來說也很不公平,于是就希望能夠再審改變這一結果,如何啟動刑事再審案件?針對相關問題上海法律服務網做了詳細介紹。
我國刑事訴訟對再審申請期限的規定與民事訴訟不同。簡而言之,民事訴訟程序對民事案件的再審有時間限制。刑事訴訟程序沒有限制無罪釋放案件或重大、困難或復雜刑事案件的再審申請期限。
對于環境民事訴訟案件,如果一個案件的當事人對已經開始發生相關法律制度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積極向上一級中國人民通過法院進行申請再審;但是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一定要注意在法定期限之內申請,我國社會民事訴訟法明確規定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具有法律法規效力后六個月內提出再審申請,或者有特殊教育情況的自知道學生或者公司應當能夠知道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因此,民事案件再審是有六個月期限限制的。
刑事犯罪案件的再審申訴一般企業沒有進行限制性規定,但是中國最高人民對于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兩年內發展提出的申訴的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還可以受理判決書變更二年以上或者疑難、復雜、嚴重的案件。 刑事案件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認為發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決、裁定在適用法律和事實認定上存在錯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判決、裁定不得中止執行。
如果我們過了再審期限 如何進行啟動再審程序呢?
上海法律服務網:根據法律,我國各級人民法院院長發現我國法院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文書存在錯誤,認為需要再審。 該決定應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這也將允許開始重審。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命令和調解具有法律效力,上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命令和調解作出下級人民法院的判決、命令和調解具有法律效力。 發現錯誤的,下級人民法院有權提出審判或者裁定再審。 因此,當事人逾期再審的,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提起再審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由當事人、其法定代表人和近親屬作出,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起訴,但不得中止執行。
關于啟動刑事再審案件你還有各種各樣的疑問和糾紛,發生類似事情時可以來上海法律服務網找律師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