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申請人蘇某因與被申請人蘇某2、蘇某4、蘇某5、蘇某6、蘇某7、蘇某8、蘇某9、蘇某3發生繼承糾紛,不服XX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第03362號民事判決。本院作出字第02092號民事裁定,提審本案。上海繼承律師來為您講解一下相關的問題。
因蘇某兒在訴訟中死亡,本院依法通知其繼承人王某某參加訴訟。法院依法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了本案。再審申請人蘇某乙、被申請人王某某的委托訴訟代理人蘇某三、被申請人蘇、蘇某琪、蘇某三到庭參加訴訟,被申請人蘇某思、蘇、蘇某巴、蘇某久經本院傳喚到庭參加訴訟。這個案子已經結了。
蘇某一企業申請再審稱:一、二審人民法院可以認定事實和適用相關法律沒有錯誤。《照料母親方案》真實信息有效,方案的簽訂人均教育應當積極履行合同約定,但一、二審法院卻未按照該方案的約定工作內容對訴爭房屋的權屬問題進行分析認定。并據此請求,撤銷原一、二審判決,改判支持再審申請人的一審訴訟請求。
蘇認為,我們的姐妹已經履行了她們的義務,支持她們的母親根據協議。母親在世的時候,沒有人有權分割她的財產。照顧母親方案是照顧母親的協議,而不是財產繼承協議。二審原判決正確,應予維持。
蘇某六辯稱,2002年元旦形成的協議是關于照顧母親的協議,不是繼承財產協議。請求維持原二審判決。
蘇某三、王某某辯稱一、二審判決正確,請求維持。蘇一家沒有盡全力贍養母親。我們姐妹盡到了贍養義務,有繼承權。蘇某三對母親有更多的贍養義務。如果再審后改判,蘇某三的繼承份額應該比蘇某三多。
蘇四、蘇五、蘇八、蘇九沒有提出答復。
蘇某總向XX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判決被繼承人顏×珍名下位于XX市XX區建新東路234-12號的房屋由原告蘇某繼承(價值約20萬元),原告蘇某賠償被告蘇某久遺產1萬元;本案訴訟費、評估費由被告蘇某2、蘇某4、蘇某5、蘇某6、蘇某7、蘇某8、蘇某9、蘇某3負擔。
經 XX 市 XX 區人民法院調查發現,Su Defu 與閻錫珍為夫妻,雙方有三個子女,分別為原告蘇一、被告蘇二、蘇四、蘇五、蘇六、蘇七、蘇八、蘇九、蘇三十九。蘇德福于1985年1月17日去世,嚴稀珍于2002年9月6日去世。
1999年12月20日,閻錫鎮向長安汽車(集團)有限公司購買了 Jianxin East Road XX 區234-12號房屋,1999年12月23日,他支付了10908元。2002年9月28日,房屋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書,注冊業主為閻錫珍。嚴稀珍生前一直居住在 Jianxin East Road XX 區 XX 市234-12套房子里。閻 X 震死后,房子被蘇某占領,使用。顏熙貞死后,繼承人沒有分割他的遺產。
上海繼承律師發現,2000年5月1日,被告與被告為照顧其母親顏×珍作出安排。由于蘇某3從1月到4月照顧她,安排蘇某5照顧5月,蘇某6照顧6月,蘇某1照顧7月,蘇某7照顧8月,蘇某9照顧9月,蘇某8照顧10月,蘇某4照顧11月,蘇某2照顧12月。原告和被告都根據這個協議照顧他們的母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