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建議好好溝通解決,溝通無果,您可以收集證據材料去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解決。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為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次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的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為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次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另外,根據勞動部《關于女職工生育待遇的一些問題的通知》(勞動保險字〔1988〕2號)的規定,女職工懷孕不到4個月流產時,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應該給予15~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流產時,應該給予42天的產假。
另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頒布的《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普遍給予晚婚、晚育員工延長一定產假期限的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