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延期交房主要包括以下兩種情況:
1、正常延期交付
比如由于施工遲延,或者因為相關政府手續辦理遲延、市政配套遲延等導致房屋交付逾期。其實,在這種情況下購房者需要給開發商一定的寬限期,等待一段時間后就可以收房了。
并且,因為這也不是開發商能夠控制的情況,非其主觀故意為之,所以購房者通常不能主張違約金。
2、非正常延期交付
比如由于開發商經濟實力、相關政府手續違法且無法辦理等導致開發商不能或者短時間內不能交付房屋,如果是因為這樣導致延期交房的,因為開發商有一定的過錯,所以購房者可以積極主張延期交房違約金。
主張延期交房違約金時需要按照以下規定計算:
1、按購房合同約定計算,一般就是事先在購房合同中約定好延期交房違約金,一旦發現開發商延期交房,就可以主張承擔違約責任,并支付違約金。
并且,如果認為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損失,業主還可以要求增加違約金。
2、購房合同中未做約定的,可以參照有關主管部門公布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計算違約金并予以追償。
如何認定延期交房時間?
現實生活中,開發商不能按時交房主要是因為以下幾點:
一是建設項目不能按期竣工,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開發商資金、人力投入不足;二是建設項目完工后,由于開發商的手續、質量等方面存在問題而未能通過竣工驗收。
遇到延遲交房,首先,應仔細查看您與開發商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看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是否有相關規定。如果合同中對延遲交房有規定,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條款執行。延期交房是指已經過了合同中所簽訂的交房時間而開發商卻沒有交房的行為,首先就是交房時間的認定:開發商認為房屋的交付使用就是購房者直接占有使用房屋,也就是俗稱的“交鑰匙”;而買受人則認為,房屋的交付使用不僅僅是交付房屋的占有,而且還包括交付房屋所有權證書。
延期交房該如何處理怎么辦?
如果業主遇到開發商逾期交房或逾期不交房的情況,可先發函催促開發商,并與開發商就違約金賠償事宜進行協商。
開發商若自認有失偏頗,一般是同意協商,但若協商不成,則可向法院提起訴訟,在延期交的訴訟中,最重要的是房屋買賣合同及與支付房款有關的票據,需要妥善保管,并將其提交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