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工傷律師在司法實踐中常遇到的一些當事人提出的困惑:1、我受了工傷,老板就不見了。不知道如何維權;2、自己查資料,卻覺得法律書枯燥難懂;3、從網(wǎng)上求助,留言咨詢很多律師,但還是覺得力不從心;4、找了一大堆案例判決,卻被對方一句“中國的法律不是判例法”回答;5、我請了律師,但是請專業(yè)的工傷律師真的那么重要嗎?
沒錯,聘請專業(yè)的工傷律師真的很重要!
不信,你看,下面的工傷問題有“多個答案”,只有專業(yè)的工傷律師才能告訴你。
15個常見問題:
1、超齡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是否建立勞動關系?
2、享受農(nóng)村養(yǎng)老保險的農(nóng)民工能否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3、如果確認勞動關系申請勞動仲裁,是否適用勞動仲裁申請時效?
4、法院判決沒有勞動關系,還能認定工傷嗎?
5、腰椎間盤突出是工傷嗎?
6、值班睡覺突發(fā)疾病死亡是否應該認定為工傷?
7、交通事故責任不能認定的,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
8、工作中突發(fā)疾病,搶救超過48小時,是否可以認定為工傷?
9、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如何索賠?
10、工傷保險繳費不足造成的待遇損失,用人單位應不應該賠償?
11、職業(yè)病患者享受工傷待遇后可以要求其他民事賠償嗎?
12、用人單位不參加工傷保險,社保機構是否應支付工傷待遇?
13、超出工傷保險報銷范圍未報銷的部分,用人單位是否應承擔?
14、停薪留職期間加班工資是否計入工資標準計算?
15、第三人侵權造成的工傷賠償是否應該扣除侵權賠償?
這些問題你知道多少答案?張士謙律師會在后面推的文章中逐一回答這些問題。
另外,每個問題都有多個答案,但法官只能做“選擇題”。審理你案件的法官如何選擇你給出的答案?
工傷保險條例
第14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由于工傷事故;
(二)在工作場所工作時間前后,從事與工作相關的準備或收尾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有職業(yè)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傷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受傷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15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為工傷:
(a)在工作時間和工作中突發(fā)疾病死亡,或在48小時內(nèi)獲救后死亡;
(二)在搶險救災活動中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
(三)在部隊服役,因戰(zhàn)致殘或者因工負傷,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達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fā)的。
勞動者有前款第(一)、(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勞動者,除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外,還應當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16條
勞動者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a)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殘或自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