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產糾紛律師 【離婚財產】夫妻離婚財產分割。
隨著離婚率的上升,夫妻矛盾越來越多。協議不成,只能起訴法院離婚。房子作為人生最大的資產,往往是夫妻競爭的焦點。上海法院會如何判決夫妻離婚時財產如何分割?
下面鐘濤律師從以下幾個方面逐一分析回答你:【婚前婚后購房不同】、【首付是個人還是父母出資】、【房產證是人名還是夫妻共同名不同】、【購房全款還是貸款不同】、【婚后還貸增值補償如何計算等。,從而為讀者提供美食。
第一章總則。
【分割原則】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按照男女平等、照顧婦女兒童、無過錯的原則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房屋作為夫妻共同財產,應當按照這些原則來判斷。
【考慮出資】有人會說夫妻買房,男方出資多,或者首付都是男方父母出,那么離婚時法院會怎么判決?一人一半豈不是對男方不公平?法院的判決是基于一人一半的原則,出資比例給予應有的考慮,但大原則不能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離婚案件財產分割的具體意見》第八條規定:“夫妻共同財產原則上應當平分。根據生產生活的實際需要和財產來源,具體處理也可以不同。個人使用的物品通常歸個人所有。”
鐘濤律師的回答:這里的平等分割原則是大家常說的夫妻離婚財產一人一半分割的法律依據。但是夫妻離婚財產從來沒有按照一人一半的簡單原則分割,除此之外還有男女平等、照顧子女和婦女等原則。所以簡單來說,說一人一半是不嚴謹準確的。
13.夫妻共有的不宜單獨使用的房屋,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或無過錯方的原則分配給一方。獲得房屋的一方應向另一方給予相當于房屋價值一半的補償。在雙方平等的情況下,要照顧女方。
民法
第一百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婦女、無罪一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第一百一百五十三條夫妻共有的財產,除另有約定外,分割遺產時,夫妻共有財產的一半歸配偶所有,其余為被繼承人的遺產。如果遺產在家庭共同財產中,遺產分割時,應先分割他人財產。
但在法律和民法典中,更多的是規定夫妻一人一半財產,照顧錯一方、女方和子女的原則。所以具體比例只能由法官具體確定。一般來說,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是基于照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
【生產分離】房產證上除夫妻外還有子女或父母姓名的,法院在離婚案件中不能處理,只能在離婚后單獨提起生產訴訟。
【婚前婚后】結婚是以領結婚證的登記時間為依據,區分婚前婚后,與舉行民眾認可的婚禮無關。
【個人財產永遠是個人財產】個人財產永遠是個人財產,不會因為結婚多少年就成為夫妻共同財產。財產的價值形式是變化的,但本質是不變的。比如婚前存款,婚后買車買房,只要證明資金來源于婚前,這部分對應的資產應該屬于個人財產。
【婚前財產形態變化不影響性質】
如果婚前雙方對個人財產的歸屬沒有約定,則該財產不會因婚姻關系的延續或財產存在形式的改變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
[水果和自然增值范圍的定義]
《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五條中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一般應理解為未經經營或投資取得的孳息和“自然增值”。
個人所有的古玩、黃金、股票、債券、房屋等財產的自然增值,婚后應屬于個人財產,但上述財產婚后經營或投資行為所產生的增值和升值收益,應視為婚姻法第十七條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十一條。一方經營或使用個人財產,
【保護父母投資】過去,父母投資通常按照婚前婚后來劃分。父母婚前的投入被認為是給自己孩子的禮物,婚后的投入被認為是給夫妻的禮物。但是現在法律觀點在變,家長傾向于保護自己的投資。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后,父母的投入往往認為只是給自己孩子的禮物,而不是給夫妻雙方的禮物。
【照顧無過錯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宜單獨使用的房屋,根據雙方住房情況和照顧撫養子女方或無過錯方的原則,分配給一方。獲得房屋的一方應向另一方給予相當于房屋價值一半的補償。在雙方平等的情況下,要照顧女方。
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三條規定,債權人就一方婚前發生的個人債務向債務人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可以證明債務用于婚后家庭生活?;榍盎蚧楹?,很多夫妻都是由父母支付房子的首付。該不該決定是送給新人的禮物還是貸款?法律規定上似乎有直接矛盾。有客戶認為貸款是以購買夫妻共同居住的活動房為目的而借入的,應認定為夫妻共同債務。有人認為對方夫妻不知道,債務不排除偽造的可能,主張作為禮物贈送,不退。據鐘濤律師說,法律尚未統一,地方法院中有支持這兩種觀點的先例。如有類似糾紛,應另案起訴父母,并處理貸款糾紛,夫妻雙方返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處理離婚案件財產分割的若干具體意見。
18.一方婚前貸款購買的財產已轉為夫妻共同財產的,貸款購買財產所發生的債務,視為夫妻共同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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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關系解除后財產分割的[原則]
男女雙方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同居關系終止,要求分割同居期間共同勞動、經營或者管理所得財產的,以協議為準;沒有約定,且上述同居期限為hotchpot的,推定為共同共有,但可以根據同居時間、各自貢獻、生活習慣等因素認定為共有財產的除外。
男女雙方不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不以夫妻名義同居的,終止同居關系,要求分割同居期間共同勞動、經營或者管理所得財產的,按照約定執行;沒有約定和火鍋的,推定為按份分享,具體分享比例可以根據同居時間、各自的貢獻和生活習慣確定。
【離婚協議約定的贈與取消權的限制】
夫妻離婚時,同意將個人財產或者共有財產贈與對方或者第三人。離婚交付或變更登記前,一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請求撤銷贈與的,法院不予支持。
【[分割法】夫妻因房屋所有權發生糾紛時,法院可以由取得產權的一方、取得折價款的另一方、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分割房屋。誰有錢誰就出一半買另一半產權,投資人就能拿到房子。如果夫妻雙方都不想要房子,或者買不起一半的產權,那么法院可以組織拍賣,拍賣后的價格可以分割,夫妻也可以自己去中介賣分割。
上海房產糾紛律師 第二十條《婚姻法司法解釋二》中,夫妻雙方對夫妻共同財產中的房屋價值和歸屬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a)雙方主張該房屋的所有權并同意投標,這是允許的;
(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評估機構應當按照市場價格對房屋進行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對方相應的補償;
(三)雙方都不主張房屋所有權的,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拍賣房屋,收益分成。
對于夫妻共同財產,如果雙方都想在離婚時取得財產權,可以競拍房屋總價,也可以競拍一次性支付的賠償金金額,誰拿的錢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