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征詢律師時,口無遮攔,每每花了錢,事沒有辦成,還引起了律師的惡感。你曉得征詢律師有哪些隱諱嗎?下面,上海法律服務網教您,咨詢律師時,有哪些不能亂問的話。
一、收場先問律師在法院是否有關系
律師心里話:有的當事人科學打官司便是打瓜葛。毫無保留地說,勾兌是最貴的,而效果剛好相同,簡直不可能達到當事人托付的目標。律師的職責是法令辦事,不是公關,用錢擺平不了案件的輸贏。針對您的案情,律師心中自有最適合您的代辦署理或許辯護方案。要從迷信打官司就是相關系的誤區走出來,相信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有證據證明的案件的基本事實,就無需過度擔心。
二、“律師,您主要做哪方面的案子?”
律師心里話:這話貌似問得很業余,但實際上是一個偽命題。以至有的律師偕行也這么與偕行相同,我對此很惡感,辦理案件是律師的綜合才能應用,雖然說法令的性命在于教訓,而經驗的取得不只是從實戰中來,不是常說么,天才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善贏的、專業能力強的律師可以通過查找案例、判例獲得。再說,每一個案件的解決猶如槍支射出的子彈,其落點永遠不在同一個點。
“您主要做哪方面的案子?”律師聽到此話感受到的多半是擔負、無趣。律師不是萬能,但會抉擇最適合解決案件題目的要領,他們溝通擁有業余的法令邏輯才能及適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但任何應對方案都可能會出現漏洞,包括你想要的所謂對某方面案件有經驗的律師。
三、“喂,律師,我想問一個法令問題?”
律師心里話:麻雀雖小卻五臟俱全。單就一個勞動條約膠葛案件來講,便是千頭萬緒,諸如是不是有簽訂書面勞動條約?有流動時期的勞動條約商定的試用期多長?用人單元是不是依法為勞動者購置社保(五險一金)?補償金、賠償金、雙倍人為差額、加班人為、帶薪年休假等等,通過一個電話是很難得到一個完美的法律意見,甚至一些比較謹慎的律師,在未閱讀案件的書面材料前,是不會發表任何法律意見。
律師是一個職業,不像大馬路上問路人,但愿當事人看了上海法律服務網分享的文章后,可以或許尊重律師的勞動成果,不要隨便咨詢律師一些無關緊要的問題。